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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采用“5625”工作法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来源:潼关县教科局 发布时间:2022-05-24 16: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潼关县教科局采用“5625”工作法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5”:聚焦五类主体。教育评价改革要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坚持破立结合,加强顶层设计,系统化推进改革任务,确保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6”:实施六大路径。一是加强学习。通过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全体教师大会等方式专题学习《总体方案》,准确把握《总体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做到精读细研、学深悟透,将学习效果自觉转化为教育评价改革落实。二是加强培训。教师进修学校、“三名+”办公室、各中小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总体方案》纳入教师业务学习,纳入教师队伍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教师、校长专题学习交流活动,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三是加强宣传。通过潼关教育网站、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家长会、家委会、教职工大会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教育改革政策,让教师和家长了解教育评价改革内容,明确教育评价改革是解决教育内卷、家长焦虑、学生减负的有效途径,积极营造“教师参与改革、家长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调研。聚焦评价改革的各个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倾听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对评价改革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建立台账,科学研判,寻找教育评价改革的突破口。五是试点先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制定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统筹推进、试点先行、树立典型、示范引领”的原则,统筹协调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先组织教育评价改革单项试点工作(如:德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等改革),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树立样板,示范引领。六是教研攻关。组建研究团队,吸纳教研能力强的县级教研员、名校长、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参与科研攻关,破解教育评价改革难题。

“2”:对标两个清单。对标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坚决清理与负面清单所列事项要求不一致的文件、制度、考核办法,积极整改提升。严格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清单》,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确定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各自的工作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有序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5”:紧盯五项任务。科学制定教育评价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分年度实施改革任务。重点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用人评价。指导县域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