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教育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编制《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秘科和市教育局各业务科室(专班)、直属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办理。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渭南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主要包括:
1.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
2.市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市教育局制定的发展规划,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实施情况;
4.市教育局年度统计信息;
5.重要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6.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各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7.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
8.各类组考、学生资助、特岗教师计划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教育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政策和文件;
9.人事任免情况;
10.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影响教育公共安全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2.招生考试政策、计划、录取分数线、规划、结果等招生政策;
13.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教育热点问题和向社会承诺的其他事项;
1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5.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为“渭南教育网”(www.wnedu.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其他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渭南教育”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信息分类
渭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26类
序号 | 类别 | 序号 | 类别 |
1 | 综合政务 | 14 | 教师管理 |
2 | 人事管理 | 15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3 | 政策法规 | 16 | 教育信息化 |
4 | 教育综合改革 | 17 | 学校保障 |
5 | 发展规划 | 18 |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
6 | 财务管理 | 19 | 民办教育 |
7 | 安全管理 | 20 | 审计管理 |
8 | 学前教育 | 21 | 党建 |
9 | 义务教育 | 22 | 收费管理 |
10 | 高中教育 | 23 | 考试招生 |
11 | 特殊教育 | 24 | 学生资助 |
12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25 | 教材管理 |
13 | 教育督导 | 26 | 其他 |
(四)信息编排体系
市教育局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信息名称、索引号、发文字号、发布机构、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类别、正文等8项内容。
1.信息名称:为信息标题。
2.索引号:为一组25位的编码,由渭南市教育局机构代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共计25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渭南市教育局机构代码11610500016024779G,为18位字符。
(2)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3)信息流水号。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3位字符。如11610500016024779G/2023-001,为渭南市教育局2023年主动公开的第1条信息。
3.发文字号: 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渭教发〔2023〕2号。
4.发布机构:为发文行政机关的名称,如渭南市教育局等;
5.成文日期:文件签发日期,共6位字符,如2023-1-6,为2023年1月6日签发。
6.发布日期:文件在网站发布日期,共14位字符,如2023-01-06 16:28:36为 2021年1月6日16:28:36在网站发布。
7.类别:渭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类,见(三)。
8.正文:信息正文。
(五)公开时限。渭南市教育局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尽快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15日内公开。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存留时间最长为2年,超过存留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不能公开的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书面征求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
3.市教育局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行政执法工作的;
4.市教育局的请示、报告和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报送的文件;
5.市级部门之间商榷工作的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无法公开的
1.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的;
2.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请提前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渭南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准确、完整填写表格。在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为下午15:00-18:00)到渭南市教育局人秘科(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030室;电话:0913-2130835)办理,提交表格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④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属咨询、建议、举报、投诉、求决等事项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范围。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市教育局人秘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4000。传真:0913-2930835。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渭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处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渭南市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
咨询电话:0913-2930835
传真号码:0913-2930836
地 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030室
邮政编码:714000
电子邮箱:wnjyjxx@163.com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教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指南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
六、受理流程
附件:
渭南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请将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法人和其他组织 | 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签名(盖章) | ||||||||
所需信息情况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单选): ()电子邮件()邮寄 ()现场领取()传真 | |||||||||
备 注 |
提交。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教育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编制《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秘科和市教育局各业务科室(专班)、直属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办理。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渭南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主要包括:
1.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
2.市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市教育局制定的发展规划,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实施情况;
4.市教育局年度统计信息;
5.重要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6.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各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7.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
8.各类组考、学生资助、特岗教师计划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教育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政策和文件;
9.人事任免情况;
10.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影响教育公共安全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2.招生考试政策、计划、录取分数线、规划、结果等招生政策;
13.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教育热点问题和向社会承诺的其他事项;
1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5.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为“渭南教育网”(www.wnedu.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其他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渭南教育”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信息分类
渭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26类
序号 | 类别 | 序号 | 类别 |
1 | 综合政务 | 14 | 教师管理 |
2 | 人事管理 | 15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3 | 政策法规 | 16 | 教育信息化 |
4 | 教育综合改革 | 17 | 学校保障 |
5 | 发展规划 | 18 |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
6 | 财务管理 | 19 | 民办教育 |
7 | 安全管理 | 20 | 审计管理 |
8 | 学前教育 | 21 | 党建 |
9 | 义务教育 | 22 | 收费管理 |
10 | 高中教育 | 23 | 考试招生 |
11 | 特殊教育 | 24 | 学生资助 |
12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25 | 教材管理 |
13 | 教育督导 | 26 | 其他 |
(四)信息编排体系
市教育局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信息名称、索引号、发文字号、发布机构、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类别、正文等8项内容。
1.信息名称:为信息标题。
2.索引号:为一组25位的编码,由渭南市教育局机构代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共计25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渭南市教育局机构代码11610500016024779G,为18位字符。
(2)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3)信息流水号。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3位字符。如11610500016024779G/2023-001,为渭南市教育局2023年主动公开的第1条信息。
3.发文字号: 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渭教发〔2023〕2号。
4.发布机构:为发文行政机关的名称,如渭南市教育局等;
5.成文日期:文件签发日期,共6位字符,如2023-1-6,为2023年1月6日签发。
6.发布日期:文件在网站发布日期,共14位字符,如2023-01-06 16:28:36为 2021年1月6日16:28:36在网站发布。
7.类别:渭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类,见(三)。
8.正文:信息正文。
(五)公开时限。渭南市教育局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尽快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15日内公开。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存留时间最长为2年,超过存留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不能公开的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书面征求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
3.市教育局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行政执法工作的;
4.市教育局的请示、报告和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报送的文件;
5.市级部门之间商榷工作的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无法公开的
1.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的;
2.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请提前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渭南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准确、完整填写表格。在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为下午15:00-18:00)到渭南市教育局人秘科(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030室;电话:0913-2130835)办理,提交表格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④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属咨询、建议、举报、投诉、求决等事项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范围。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市教育局人秘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4000。传真:0913-2930835。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渭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处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渭南市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
咨询电话:0913-2930835
传真号码:0913-2930836
地 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030室
邮政编码:714000
电子邮箱:wnjyjxx@163.com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教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指南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
六、受理流程
附件:
渭南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请将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法人和其他组织 | 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签名(盖章) | ||||||||
所需信息情况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单选): ()电子邮件()邮寄 ()现场领取()传真 | |||||||||
备 注 |
提交。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教育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编制《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秘科和市教育局各业务科室(专班)、直属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办理。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渭南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主要包括:
1.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
2.市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市教育局制定的发展规划,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实施情况;
4.市教育局年度统计信息;
5.重要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6.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各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7.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
8.各类组考、学生资助、特岗教师计划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教育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政策和文件;
9.人事任免情况;
10.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影响教育公共安全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2.招生考试政策、计划、录取分数线、规划、结果等招生政策;
13.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教育热点问题和向社会承诺的其他事项;
1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5.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为“渭南教育网”(www.wnedu.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其他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渭南教育”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信息分类
渭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26类
序号 | 类别 | 序号 | 类别 |
1 | 综合政务 | 14 | 教师管理 |
2 | 人事管理 | 15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3 | 政策法规 | 16 | 教育信息化 |
4 | 教育综合改革 | 17 | 学校保障 |
5 | 发展规划 | 18 |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
6 | 财务管理 | 19 | 民办教育 |
7 | 安全管理 | 20 | 审计管理 |
8 | 学前教育 | 21 | 党建 |
9 | 义务教育 | 22 | 收费管理 |
10 | 高中教育 | 23 | 考试招生 |
11 | 特殊教育 | 24 | 学生资助 |
12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25 | 教材管理 |
13 | 教育督导 | 26 | 其他 |
(四)信息编排体系
市教育局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信息名称、索引号、发文字号、发布机构、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类别、正文等8项内容。
1.信息名称:为信息标题。
2.索引号:为一组25位的编码,由渭南市教育局机构代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共计25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渭南市教育局机构代码11610500016024779G,为18位字符。
(2)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3)信息流水号。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3位字符。如11610500016024779G/2023-001,为渭南市教育局2023年主动公开的第1条信息。
3.发文字号: 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渭教发〔2023〕2号。
4.发布机构:为发文行政机关的名称,如渭南市教育局等;
5.成文日期:文件签发日期,共6位字符,如2023-1-6,为2023年1月6日签发。
6.发布日期:文件在网站发布日期,共14位字符,如2023-01-06 16:28:36为 2021年1月6日16:28:36在网站发布。
7.类别:渭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类,见(三)。
8.正文:信息正文。
(五)公开时限。渭南市教育局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尽快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15日内公开。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存留时间最长为2年,超过存留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不能公开的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书面征求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
3.市教育局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行政执法工作的;
4.市教育局的请示、报告和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报送的文件;
5.市级部门之间商榷工作的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无法公开的
1.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的;
2.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请提前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渭南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准确、完整填写表格。在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为下午15:00-18:00)到渭南市教育局人秘科(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030室;电话:0913-2130835)办理,提交表格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④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属咨询、建议、举报、投诉、求决等事项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范围。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市教育局人秘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4000。传真:0913-2930835。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渭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处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渭南市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
咨询电话:0913-2930835
传真号码:0913-2930836
地 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030室
邮政编码:714000
电子邮箱:wnjyjxx@163.com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教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指南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
六、受理流程
附件:
渭南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请将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法人和其他组织 | 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签名(盖章) | ||||||||
所需信息情况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单选): ()电子邮件()邮寄 ()现场领取()传真 | |||||||||
备 注 |
提交。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教育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编制《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秘科和市教育局各业务科室(专班)、直属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办理。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渭南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主要包括:
1.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
2.市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市教育局制定的发展规划,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实施情况;
4.市教育局年度统计信息;
5.重要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6.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各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7.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
8.各类组考、学生资助、特岗教师计划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教育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政策和文件;
9.人事任免情况;
10.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影响教育公共安全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2.招生考试政策、计划、录取分数线、规划、结果等招生政策;
13.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教育热点问题和向社会承诺的其他事项;
1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5.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为“渭南教育网”(www.wnedu.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其他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渭南教育”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信息分类
渭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26类
序号 | 类别 | 序号 | 类别 |
1 | 综合政务 | 14 | 教师管理 |
2 | 人事管理 | 15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3 | 政策法规 | 16 | 教育信息化 |
4 | 教育综合改革 | 17 | 学校保障 |
5 | 发展规划 | 18 |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
6 | 财务管理 | 19 | 民办教育 |
7 | 安全管理 | 20 | 审计管理 |
8 | 学前教育 | 21 | 党建 |
9 | 义务教育 | 22 | 收费管理 |
10 | 高中教育 | 23 | 考试招生 |
11 | 特殊教育 | 24 | 学生资助 |
12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25 | 教材管理 |
13 | 教育督导 | 26 | 其他 |
(四)信息编排体系
市教育局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信息名称、索引号、发文字号、发布机构、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类别、正文等8项内容。
1.信息名称:为信息标题。
2.索引号:为一组25位的编码,由渭南市教育局机构代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共计25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渭南市教育局机构代码11610500016024779G,为18位字符。
(2)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3)信息流水号。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3位字符。如11610500016024779G/2023-001,为渭南市教育局2023年主动公开的第1条信息。
3.发文字号: 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渭教发〔2023〕2号。
4.发布机构:为发文行政机关的名称,如渭南市教育局等;
5.成文日期:文件签发日期,共6位字符,如2023-1-6,为2023年1月6日签发。
6.发布日期:文件在网站发布日期,共14位字符,如2023-01-06 16:28:36为 2021年1月6日16:28:36在网站发布。
7.类别:渭南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分类,见(三)。
8.正文:信息正文。
(五)公开时限。渭南市教育局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尽快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15日内公开。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存留时间最长为2年,超过存留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不能公开的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书面征求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
3.市教育局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行政执法工作的;
4.市教育局的请示、报告和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报送的文件;
5.市级部门之间商榷工作的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无法公开的
1.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的;
2.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渭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请提前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渭南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准确、完整填写表格。在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为下午15:00-18:00)到渭南市教育局人秘科(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030室;电话:0913-2130835)办理,提交表格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④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属咨询、建议、举报、投诉、求决等事项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范围。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市教育局人秘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4000。传真:0913-2930835。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渭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处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渭南市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
咨询电话:0913-2930835
传真号码:0913-2930836
地 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1030室
邮政编码:714000
电子邮箱:wnjyjxx@163.com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教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指南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
六、受理流程
附件:
渭南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请将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法人和其他组织 | 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签名(盖章) | ||||||||
所需信息情况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单选): ()电子邮件()邮寄 ()现场领取()传真 | |||||||||
备 注 |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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