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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11:48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马俊玲
渭教复函〔2024〕91号

民建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中考特长生增设戏曲招生名额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市中考特长生工作关注,以及对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关心。现对您提出的议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中考特长生招生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体[2008]4号)政策要求,规范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中考特长生名额和项目的增设严格根据招生学校的场地、设施、师资、计划等进行安排,学校必须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

一、严格要求,逐级审核申报。您提出的“增设戏曲招生名额”建议。首先由具有资质的学校向上一级教育部门申报,并且填写《渭南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批表》,并附相关佐证文件。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对学校招生资质、招生项目、申报计划进行核定,结合学校师资、场地等实际情况进行调

研、审核确定,最后市教育局再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布。

二、高度重视,落实招生计划。针对“增加招生名额”,市教育局每年根据省教育厅招生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召开全市招生会议,每年下发《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严格做好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按要求将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并且落实省教育厅要求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执行标准,第三方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师资状况和基础条件将核定特长生计划并将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随意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变更招生方式。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以县市区为单位各自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组织(市直属学校渭南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严格落实第三方组织实施。

四、统筹安排,多方监督审核。测试组织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测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逐校将特长生专业课初录合格学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审核,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多方监督审核,如未按时上报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增设戏曲类招生名额”的建议非常好。近些年,教育工作高速发展,无论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师资、教学资源的增质发展,都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适应新阶段,落实新要求,新期待达不到满足,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招生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加快健全招生体系,不断完善招生保障机制,传统文化传承,全面提高招生质量,平衡特长生招生矛盾,努力构建学生、家长满意的特长生招生体系。

特长生招生工作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做好特长生招生工作,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相信在各位代表、委员的引领关注下,在市政府等部门的大力支撑下,我市高质量发展征程中,渭南教育也将会迈上新的台阶。

以上是对您提案的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整改,力求把特长生招生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渭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牟善武   电话:0913-293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