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提案建议办理 / 正文

渭南市教育局对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03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17:28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雷立新
渭教复函〔2023〕82 号

合阳县政协花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医配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渭南教育的关心,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校医招聘力度,为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升校园疾病防控力量,有力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印发的《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配置校医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人〔2012〕25号)规定,600人以上的初级中学必须补充配置校医,不足600人的初级中学应配备兼职校医。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上报渭南市校医招聘计划的通知》(渭人社发〔2020〕50号)文件,组织中小学校医专项招聘。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征集上报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渭人社函〔2023〕18号)文件,在征集招聘计划时,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在上报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时须专项设置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医疗卫生类),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校医人员。在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征集时,市属学校、华阴市、白水县、大荔县、富平县、临渭区、蒲城县、潼关县均设置了下属学校校医招聘计划。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征集时,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富平县、临渭区、澄城县、大荔县、华州区、蒲城县均设置了下属学校校医招聘计划。近三年,全市共补充专职校医46名,全部在中小学校工作。后期还会继续加大校医招聘力度,增加招聘计划岗位设置。

二、安排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进驻学校,对于招聘难度较大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印发的《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配置校医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人〔2012〕25号)规定,实施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进驻学校的方式化解,具体进驻由卫健部门牵头实施,市教育局做了积极对接,要求中小学根据其学校所在地与当地乡镇(社区)卫生院建立联系,安排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进驻学校,负责指导专、兼职保健教师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三、关于校医专项编制,文件明确在组织招聘过程中,应结合中小学校空编、空岗和当年增人计划情况,优先补充配置校医。对于编制偏紧的中小学,可按照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控制总量、互补余缺的原则调剂编制,优先用于招聘校医,确保校医配置工作全面到位。近年来招聘的校医均能保障一人一岗、一人一编。

四、将校医配备纳入多项评估考核体系,《陕西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等多项督导评估将校医配备纳入指标体系,督导促进校医配备。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渭南市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贠阁    电话:293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