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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对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16:27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雷立新
渭教复函〔2023〕88号

翁海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渭南市在校学生食品安全的建议》(第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监管责任。市县教育部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片、同志包校(园)工作制,强化各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二是夯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一把手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三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与实施学校、供餐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四是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与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与责任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严格食材采购管理。一是全市中小学校严格执行食材“六统一”规定。对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供应实行公开招标;蔬菜、调料等原辅材料实行定点采购,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和备案。二是为了保证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大宗食材招标统一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采购前在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采购意向,采购过程中县市区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三是为了确保招到的食材供应商有能力履约,招标公告中对申请人资格提出一定要求(比如信用记录、履约合同能力证明、财务状况证明等);相关部门会对报名的供应商信用资质、企业规模、供应能力等进行重点审核;签订供货合同中,也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食品安全、质量、价格及退出等载明实质性条款。

(三)加强对供应企业的监管。一是县市区建立了食材供应企业监管机制,明确质量和验收标准、规范质量和价格监督工作流程。二是严把食材接收关。要求配送的每批次食材附有检验检疫报告及食品合格证等相关凭证资料。学校接收食材时,要按照规定索要相关票据及凭证资料,并对食材质量数量等进行查验登记,严防问题食材流入校园。三是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供货商开展监督检查,学校每学期对供货商服务质量开展综合评议,对供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和“零容忍”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

(四)抓全面监督。一是各学校成立了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成员有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的食堂监督检查。二是设立家长开放日,邀请学生家长随班随生就餐,对学生用餐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督促学生及时改进。三是统一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公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周带价带量食谱、校领导陪餐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四是大力推进“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五是加快“明厨亮灶”工作步伐,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推动“看得见”的监督。

(五)加大督查整改力度。一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通过多轮次的日常管理检查和随机抽查,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周食谱制定是否科学营养、食材采购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加工过程是否规范、饭菜质量学生是否满意、餐具消毒和饭菜留样是否符合标准、公开公示是否到位、陪餐记录是否有意见反馈、指出问题是否整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内容。三是专项督查,在春、秋开学,夏季高温、冬季流感等关键节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督查学校食堂在餐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食材采购、库房管理、加工、用水安全等关键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管理相关工作。

(一)规范食材采购行为。要求县市区和学校严格执行三部委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改善实施学校还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中采购管理规定。按照《实施办法》中采购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营养改善实施学校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材供应商独立,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这样学校更能有效管理,形成三方监管的格局。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一是加大“互联网+监管”力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加快智慧监管赋能,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智能监管平台试点工作。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对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食材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等过程实现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专项资金。2023年春季学期,我市已在临渭区义务段学校实施智能监管平台试点工作。三是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好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确保采购的食材可溯源。


渭南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唐俊芳       电话:0913-293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