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提案建议办理 / 正文

渭南市教育局对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5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5:15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雷立新
渭教复函〔2023〕30号

董晓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非教学事务对教育教学干扰的建议》(第451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指导,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落实精简文件有关规定,印发了《渭南市教育局机关精简文件若干措施》,精简规范机关发文,整合压缩文件数量,切实减少基层负担。

二、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 “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备案审核。指导各县市区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进行严格把关,“进校园”活动要上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统筹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严控网络投票、网络问卷、网上知识竞赛、关注微信公众号等活动。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与教育教学内容无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存在商业广告和商业行为等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控制各类APP进校园,并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安装使用。各类“进校园”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确保教学正常开展。

三、制定印发《渭南市第四轮“316 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估(2023—2026 年)实施方案》,在 2023-2025 年期间,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进行一次督导评估,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设立专项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当中存在问题进行监督。要定期进行自查、督查,对顶风作案、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也欢迎您继续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渭南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亢锴    电话:0913-29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