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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对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23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5:04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雷立新
渭教复函〔2023〕27号

九三学社渭南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教育质量的提案》(第223号)收悉。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农村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坚持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我市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为目标”,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为抓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印发了《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43号),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二、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建设经费。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计划2021-2023三年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86所,新增学位66910个。截至目前,我们通过教育强市专班推动,实际已开工建设中小学幼儿园107所,预计今年年底将建成投用中小学幼儿园93所,新增学位55265个。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全市学校硬件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二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标准。201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 (渭财发〔2016〕293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并适当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农村学校按每生每年60元标准补助取暖费,寄宿制学校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200元。同时,继续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所需资金,国家基准定额小学600元、初中800元和农村学校取暖费由中省承担,我省提标部分由省与县(市、区)5:5分担。城乡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由中省财政承担。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2022年以来,累计下达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78亿元。

三、巩固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

及时下达中央、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实施建设项目,督促县市区科学安排工程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完善配建学校后续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努力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统筹实施各类投资项目,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四、巩固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

一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渭南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渭教规范〔2021〕3号)文件。华阴市、潼关县、大荔县、蒲城县、富平县等县市区教育部门已与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县级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相关文件。编制调配向小规模、寄宿制等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调配编制。

二是加强乡村学校交流帮扶扎实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全市2022-2023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共计2453人,其中校长153人、教师2300人。按照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人数高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高于交流总数的30%的要求,正在摸排、安排秋季学期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预计2023年9月到岗工作。

三是强化乡村教师培训。近年来,市教育局积极落实“国培计划”,遴选优秀的乡村教师参加。同时,坚持开展乡村校长或教师培训,不断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不断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坚持开展“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活动,通过示范课观摩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乡村教师们从教学目标的设定、教材处理、教学方法和手段、学法指导、能力培养等方面与专家、名师展开面对面的讨论,名师现场答疑解惑,全面推进和提升了教师驾驭教材的能力,整体提高了乡村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和课堂教学水平。

五、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

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三名+”(“名校+”“名师+”“名校长+”)建设为引领,城市引领乡村,强校引领弱校,从教育理念、管理水平和整体教育质量入手,切实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入开展“课堂革命”,促进农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促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同提升。

六、持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

落实县、镇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一人一档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机制,坚持志智双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从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全方位深入开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支持适龄儿童随同已取得居住证的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印发了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成立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校外学习活动小组,缓解留守儿童离校后的焦虑和孤独。

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应入尽入

每年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先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监测筛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情况,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做到失学早发现、早劝返、早帮扶,确保返校复读。

八、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落实义务教育“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督促县级政府加强对乡村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领导,继续对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发展职责督导考核,强化在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财政投入落实等方面的考核。加大对教育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提升农村教育质量问题,既是一项教育工作,也是一项社会工作。我们将积极履行职责,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切实提升农村教育质量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促进渭南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欢迎你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渭南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亢锴    电话:0913-29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