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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09:54
类别:人大建议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雷立新
渭教复函〔2023〕17 号

杨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单亲、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关爱体系的建议》(第15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32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的意见》(渭政办发〔2014〕50号)精神,积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了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各县区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改善了留守儿童教育条件,不断强化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为留守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为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广大留守儿童的平安健康成长。

二、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项目,逐步改善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改善了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为寄宿制学校配备了必要的生活教师,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三、留守儿童档案登记和监护人联系制度。新学期学生报到时,各县市区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各级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24小时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辅导。聘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和爱心人士,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巡回报告,在举办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缓解其孤独情绪,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校园氛围。

五、结对帮扶和家校联动工作。在教师中开展了“代理家长”志愿服务活动,以校为单位按照“一对一”或“一对多”模式,组织教师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通过帮留守儿童洗头、洗衣、谈心、辅导作业等方式,给予生活帮助、学习辅导、心理疏导。

六、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了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及早发现和纠正个别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积极治理校园周边环境,防止校园欺凌,预防和打击侵害留守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教育局将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积极传播有益于儿童成长和发展的社会文化,弘扬中华民族助孤、济困、爱幼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渭南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成娟    电话:29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