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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对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15:09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雷立新
渭教复函〔2023〕50号

鲁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上学放学组织交警、青年志愿者护学岗》(第422号)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门内容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渭南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市教育局联合市委文明办、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共同创建文明交通示范校8所,全力推动全市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学校安全是底线、是生命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把确保师生安全作为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利用“人防”的基础手段,以安全工作队伍为根本支撑。大力推进学校安全工作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专职保安、护校队和护学岗“三支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处置涉校违法犯罪和突发事件、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联合交警部门开展“高峰岗、护学岗”执勤活动,有效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意识。利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学校就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群、短信等方式,向家长推送安全教育日主题海报、告家长书、致家长一封信、倡议书等,不断提升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确家长假期监护责任,加强中小学生骑车、乘车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家长签订并履行“一盔一带”承诺,提高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水平。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守法守规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LED屏、飞屏、校园广播等平台,滚动播放“戴头盔、保安全”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共同打造“校、警、家、学”共建共享的交通安全校园。扎实开展“不坐超员车、拒乘三轮车”、“戴头盔、保安全”等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优化上下学时间段。按照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相关要求,课后服务采取学生自愿参与,但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市教育局积极会同交通、公安部门,持续做好各县市区大规模城镇学校上下学时段交通情况,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夯实各项安全责任,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为师生出行创造良好交通安全条件。

二、下步工作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整合思路,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谋划做好学生上放学的旅途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交通安全教育。配合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法规宣讲,加强“一盔一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及校车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针对季节行车特点,加强雨雾天气和湿滑道路行车安全及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强化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校内交通安全教育,确保校内交通安全。

二是加强专职保安、护校队和护学岗“三支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护学岗队伍可由民警、学校保卫人员、校园保安、值日教师、群防群治力量、学生家长等人员组成。建立完善护学岗队伍工作制度,强化护学岗管理,积极开展护学行动。

三是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自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积极联合校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思考调研,积极采纳。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爱!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一定能够让青少年有一个更加美好的学习环境。


渭南市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雷沛昊   电话:293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