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教育局行政收费项目(保留)目录 | ||||||||||||
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类别 | 收费依据 | 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 | 收费方式 | 收费用途及去向 | 收费凭证及送达 | 承办科室、责任人及联系办法(电话、邮箱) | 救济途径 (同行政审批) |
局长(主任)承诺 | 监督机关、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 审核意见 |
市教育局 | 94 |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4科) | 陕价行函〔2014〕68号 | 25元/人.科 | 现金 |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途:教师资格证测试费用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科室:规财科责任人:王雯联系电话:2109497邮箱:wnjygc@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95 | 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 | 陕价行函〔2014〕68号 | 120元/人 | 现金 |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途:教师资格证测试费用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科室:规财科责任人:王雯联系电话:2109497邮箱:wnjygc@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96 | 中级教师职称评审 | 陕价费调发〔2001〕67号 | 200元/人 | 现金 |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途职称评审费用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科室:规财科责任人:王雯联系电话:2109497邮箱:wnjygc@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97 |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 陕价行函〔2006〕230号 | 400元/人 | 现金 |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途职称评审费用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科室:规财科责任人:王雯联系电话:2109497邮箱:wnjygc@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98 | 普通话测试费 | 陕价行函【2005】173号陕价行函【2008】16号 | 40元/人次.在校学生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其中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组考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渭南电大责任人:张琳联系电话:2333132邮箱:448288662@qq.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99 |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类 |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函【2003】52号 | 1.一级B、二级、一级:110元/级生;2.三级、四级135元/人/次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组考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0 |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 40元/人次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录取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1 | 普通高校报名考务费 | 陕价费调发【2003】3号 | 95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临时、定期救济的农村人口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凭相关证明按50元/生收取)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录取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2 | 普通中专(含免试生) |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 | 60元/人次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录取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3 | 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考务费 |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 70元/人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组考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4 | 成人高校、中专考试费 |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3]3号 | 60元/生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组考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5 | 专升本考试费 |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 70元/生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组考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6 | 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费 |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 | 1.1-3级:笔试20元/生;上机60元/生;2.4级:笔试40元/生;上机60元/生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组考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7 | NIT考试费 |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行发[2000]44号 | 75元/生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组考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8 | 换发CIT证书 |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行发[2000]44号 | 105元/证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换发证书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09 | 考试费 |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3]3号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 | 26元/生科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组考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
市教育局 | 110 | 审查毕业证及专业合格证 |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3]3号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 | 25元/证 | 现金 | 上缴财政专户用途:审定费 | 财政票据,直接送达 | 承办单位:市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承办人:党峰联系电话:2073320邮箱:2073320@163.com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