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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教育局三项举措全面规范幼儿园管理工作

来源:澄城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09:35

为营造良好的学前教育生态,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提高全县幼儿园保教保育质量,澄城县教育局采取三项举措规范全县幼儿园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相关要求,各幼儿园应当规范办园行为,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陕发改价格〔2021〕390号)政策要求,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严格规范收费票据、收费行为。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准入审查和师德师风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师幼安全教育工作,守好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专项排查和各类应急演练,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规范班额设置,加强招生管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1]33号)文件要求,各幼儿园应严格遵循分级管理、方便就近、免试入园、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规范招收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做到公开招生信息、规范招生秩序、合理编制招生班额、严格学籍填报,确保录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

三是规范科学保教,提高教育质量。定期组织教师多形式开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研讨,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适宜于幼儿兴趣和需要的课程,严把资源入园关,落实游戏基本活动,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彻底消除一切形式的兴趣班、课后打卡、布置家庭作业等违规行为,自觉抵制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