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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教科局多措施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来源:潼关县教育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17:00

为了全面贯彻潼关县教科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督帮”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潼关县教科局多措施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完善控辍保学联防联保机制。制定控辍保学实施方案,聚焦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制度,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织密织牢控辍保学联防联控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建立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在校学生管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月报制度,实行在校学生动态监测机制。

三是紧盯目标任务,全面细致开展排查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抓秋季开学关键节点,以农村家庭为单位,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重点突出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四是严格工作流程,主动履行控辍保学职责。严格执行《渭南市控辍保学工作规程》,学校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义务教育学段疑似辍学学生劝返通知》,及时向学生户籍所在地镇(办)人民政府和县教科局报告,并配合镇(办)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学生户籍所在地镇(办)人民政府、县教科局(基教股)备案。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教育督导组织督学采取随机抽查和全面督查的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落实中省市关于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控辍保学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措施不力、造成负面舆情的学校,按照《陕西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严肃处理。